1.符合入驻条件的单位及个人,填写《潍坊经济开发区大学生创业孵化中心入驻申请书》并提交以下材料:
①高校毕业生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在校大学生提供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学校主管部门出具的在校证明。
④已经注册企业的人员除提供以上基本材料外,还需提供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明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拟安置大学生就业或见习的具体人数、岗位、薪酬等详细情况。
2.企业入驻按照初审—答辩—考察—签约入驻的流程进行。
①创业中心接到申报材料后,对材料进行初审。
②通过材料初审的,参加创业中心组织的答辩评审会,答辩评审委员由从事创业扶持、管理、服务机构和企业的创业专家担任,对参加答辩的项目进行评审。
③通过答辩评审的,根据个人素质、创业项目、入驻可行性等进行考察。
④经考察合格的获准入驻创业中心,与区大学生创业孵化中心签订《入驻协议书》后,办理相关手续。
3.“双创人才”认定评审程序按有关规定执行。